11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最新工作要求,有效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四川拟再次下调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检40元/人次,混检(5混1、10混1)10元/人次。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523651。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电子邮箱:sybjzcc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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