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网站创始人张宝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议称,各地应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的妇女儿童进行彻底排查,特别是对私自收留的精神疾病患者及聋哑女性,排查后将信息公开,帮助他们寻找亲人。这一提议在网络上引起舆论响应。张宝艳建议,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因为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实际上是绑架行为,但同时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等多种犯罪行为伴生,会对被拐妇女儿童家庭造成长期的精神伤害,所以应该参照绑架罪至少十年起刑,此外对受害人的侵害长期发生在买主家,所以,买主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罪,应该重于拐卖犯罪量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反拐”事业任重道远,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极其复杂的社会根源和差异状况,虽然实现“买拐同罪”的难度很大,但如果能够立法予以明确,必然会起到震慑“买家”的作用。在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方面,相应处罚与拐卖犯罪行为相比,明显过轻。”收买者违法成本低,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进而也导致拐卖者看到“市场”,形成产业链。 笔者认为应普及民众反拐卖意识、加强法治宣传,借鉴全民反诈的经验开展“全民打拐”,让收买、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无处遁形。对举报和提供线索者要有系统性的奖励和保护机制,形成有效的社会共治。对于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案件,相关司法机关如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案发地有关党政机关组成“保护伞”的,应当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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