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一张桌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围在一起,一间十来平方米的房间,就变成了临时法庭。
“我们了解到这起离婚案的被告代某因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无法下床,便决定将法庭开到病床前。”
9月16日,为了开展这场特殊的审判,渠县法院土溪法庭的法官李庆国和法官助理钟长江冒着滂沱大雨,行驰过被洪水严重摧毁、多处塌方的道路,经过两小时的跋涉,终于到达了村民家中。
尽管场地狭小,干警们仍设置了简易的审判席及原、被告席,庭审过程也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宣读法庭纪律、交待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宣读授权委托书、举证质证、辩论、调解等。
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代某眼角泛起泪花:“我们这段婚姻和平结束,孩子的抚养费也有了着落,我心里面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感谢法官对我们这些行动不便的人的关心!”
一枝一叶总关情,渠县法院又一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把方便送给当事人,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渠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